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本市金融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