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重点防控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加强摸排核查举报线索,及时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