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科学学会等体育团体应当按照各自章程,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育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