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对本省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取得前六名或者在亚洲运动会和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取得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以给予一次货币性安置。具体安置办法,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