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交流。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