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处、仲裁、司法裁判的有效衔接,妥善解决物业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

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