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