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预案与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电力、通信保障,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等应急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