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电力、通信保障,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等应急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