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