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中介服务,是指从事建设监理、技术经济咨询、试验、检测等中介企业提供的服务。

中介服务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