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县(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管理体制。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