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防治措施/第三节 农业污染防治第五十条已修改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