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鼓励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避难场所和其他人力、物力支持。

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和灾害救援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