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指导其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培训,督促进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等活动。鼓励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