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不按规定测绘矿山(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或者不按规定报送图件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千元至2万元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