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石窟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云冈石窟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赠与或者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用于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改变云冈石窟及其附属文物使用用途的,按照文物法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