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