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电动车牌证办理网点,将办理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布,采取带牌销售等措施方便群众,并向电动车所有人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规定,增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