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