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用户应当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