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定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追究违法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的制度体系。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