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网信部门应当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的监测,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