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允许个体私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