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限,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开放时限,并应当与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作适当延长。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