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限,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开放时限,并应当与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作适当延长。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