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森林公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关闭整治,并向社会公布:

(一)未按规定编制和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二)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下降,经评估达不到相应质量等级标准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森林公园暂时不具备游览条件的;

(四)游览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营不规范,服务质量差,游客投诉多;

(五)其他需要限期关闭整治的情形。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