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已废止本省加强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禁止在上述区域违法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