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的,由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予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