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第五十四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发生下列火灾事故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一)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二)重大火灾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三)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