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长汀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及其相关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