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城市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熟知有关城市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忠于职守,清正廉明,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