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第二十七条有效建筑节能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十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