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