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体系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