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销售与使用第十五条有效农业机械销售者必须执行国家价格管理规定,对其所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明码标价。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假冒伪劣的农业机械产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