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管理自治州的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社会保障等事业。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