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行政。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公正司法。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控告、申诉和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