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四章 程序第十六条有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前应当集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