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