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农业农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帮助。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