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开发盐湖资源应当遵循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保护盐湖资源和矿区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