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