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五条已废止瓶装燃气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燃气充装规范,充装前应当对充装设备、钢瓶进行安全检查;充装后应当对充装量和气密性逐瓶进行复检。从事瓶装燃气充装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