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八条已废止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提前更换或者延长使用年限的,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