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全封闭装载,并保持车体整洁,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