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藏医药事业,继承和发展传统藏医药遗产,设立藏医药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培养藏医药人才,加大藏医药开发应用力度。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