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自治机关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制度,保障生态移民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基本生活。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