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藏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