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十一条有效除享受国家优惠的居民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