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打击报复劝诫人、投诉人、举报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