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打击报复劝诫人、投诉人、举报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