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对上列条款中规定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